HOST |
緣起與目的:
我國「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」(以下簡稱「水下文資法」)業於民國104年11月24日於立法院審查通過。根據水下文資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:「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其所屬機關(構)、委辦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機關(構)、民間團體或個人,辦理發掘出水之水下文化資產之展覽、教育或推廣。」為落實水下文資法,以水下博物館的概念作為水下文化資產展覽、教育與推廣的場所,應是適當的發展方向。為利於推動水下博物館的發展,本計畫以水下博物館為主題,探討水下博物館內涵、規劃、建置、管理與營運等各個面向的議題,深入瞭解國際上水下博物館的發展,並檢視我國水下文化資產的利基與環境,以利做為我國成立水下博物館的可行性評估。
辦理單位:
主辦單位:文化部文化資產局
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大學嚴慶齡發展工業基金會合設工業研究中心
協辦單位: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,大葉大學通識教育中心
最新消息:
各位參與人員,請注意:
因9/28(三)台中市停班停課,本論壇9/28活動暫時取消。有新的訊息,將進一步通知。
因應梅姬颱風來襲,若台中市政府9/27(二)宣布停班停課,本論壇9/27(二)課程將順延至9/28(三),
原9/28(三)課程取消。本論壇若有其他變動,將隨時於本網頁公告。
2016/10/7公告:
因颱風來襲,待本團隊將資料整理完畢後,再將論壇資料放上官網,敬請見諒。
學員錄取名單已公告。
|